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山东省装配式农房建设,提升农房建造水平,依据《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鲁建节科字〔2022〕5号)、《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5〕4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导则》,编号为JD37-001-2026,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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