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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新技术的通知

发布于:2026-04-09 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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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等文件精神,系统促进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助力“好房子”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熟、安全可靠、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新技术。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基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达到领先或先进水平的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建筑的结构技术系统(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组合结构等)、围护系统、内装修系统(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研究应用等。


  二、征集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创新性、借鉴意义及推广价值。


  (二)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有相关国家、地方标准或行业、团体标准支撑,或通过技术鉴定,已开展工程应用,应用效果显著,不含涉密内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技术体系符合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方向,且有利于提升建筑综合品质(如安全性、耐久性、舒适性)、提高建设效率(如缩短工期)、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解决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常见质量问题。鼓励申报单位提供量化数据或第三方评估报告作为证明。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良好,并对申报材料和应用案例的真实性负责。


  (五)已列入建设领域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体系和产品不得申报。


  三、征集方式


  (一)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邮寄至市住房和建设局总工程师(集中办公)(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双莲池社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12),电子版资料同步发送至邮箱jsjzgb@sina.com,咨询电话:0592-2202129。


  (二)遴选发布


  我局委托市土木建筑学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评估其技术、产品的先进性、成熟度、综合效益及推广价值。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形成《厦门市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清单》。


  四、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装配式建筑新技术申报书》(附件1)。


  (二)《厦门市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汇总表》(附件2)。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装配式建筑新技术申报书.docx

附件2.厦门市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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