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分享

四川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26-03-04 10:01:48
1人 分享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关于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以政府投资项目为突破口,全面落实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拓展绿色建材应用范围,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加快构建绿色建材生产、认证、采信、应用的全链条推广机制,助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建材产业绿色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到2027年,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全面应用绿色建材,打造绿色建材应用示范项目5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绿色建材工程应用范围


1.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全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需求标准》),并按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要求,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2.拓展市政及各类建筑应用场景。支持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原则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需求标准》中绿色建材种类(小类)不少于3类。鼓励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好房子”样本项目等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引导新建、改建农村住房采用绿色建材。强化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选用要求,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30%。


3.加强绿色建材采信管理。建立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库,根据企业自愿,对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或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进行信息采集,并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jj.luzhou.gov.cn)定期公布,为工程建设各方选择应用适宜绿色建材产品提供便利。


(二)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对绿色建材政策落实负主体责任,统筹项目全过程绿色建材应用管理,组织协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落实绿色建材应用要求,并对应用成效与工程质量负责。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绿色建材应用概况;组织设计单位对照《需求标准》等规范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在组织编制采购文件(含工程招标文件)和拟定施工合同时,明确相应的绿色建材采购(招标)要求;加强施工过程中项目应用绿色建材的管理,按要求采购或督促施工单位采购和应用绿色建材产品;将绿色建材应用情况纳入竣工验收重点内容,形成专项验收报告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2.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应明确绿色建筑设计目标和主要技术措施;初步设计阶段,应明确绿色建筑各专业技术选项和相应的指标,以及绿色建材主要使用种类和比例;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照《需求标准》编制绿色建材设计说明专篇,明确“必选类”和“可选类”使用种类和比例。


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照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及《需求标准》相关要求,对绿色建筑等级和绿色建材设计内容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在《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结果汇总表》中明确绿色建材使用种类和比例是否满足要求。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应出具审查合格书。


4.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加强绿色建材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要求建材生产供应单位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材料),建立绿色建材进场材料清单和使用情况明细。


5.监理单位。在绿色建材进场验收时,应当核查产品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使用绿色建材。发现未按设计要求使用建材产品和违反有关技术标准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及时纠正,并报告该项目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6.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应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提供有效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对于《绿色建材评价》系列标准中未涵盖的建材产品,应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


7.检测机构。应在资质证书范围内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对建材产品开展相关检测,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三)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责任


1.住建部门。牵头负责住建领域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对绿色建材应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各方主体严格落实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相关责任;建立发布绿色建材产品采信数据库。


2.发改部门。负责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章节进行评审,并在评审结论中予以体现。在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时,对绿色建材要求进行核验。


3.财政部门。负责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4.经信部门。负责鼓励建材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培育绿色建材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


5.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生产、销售环节绿色建材产品质量监管,对接认证机构和企业,鼓励、协助、指导建材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


6.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职能管辖范围内项目实施过程中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绿色建材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绿色建材政策、标准与优秀案例,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应用积极性。


(三)注重督导评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定期对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四、附则


本方案自2026年2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98867.html

上一篇:

2025全年建筑业增加值86425亿元!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