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6〕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京建法〔2022〕4号)等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认定工作。经认定,石景山区中铁建设大厦项目、东湖湾名苑2#、3#非配套公建项目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现予以公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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