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注册人员资格公示的通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符合我厅二级注册相关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
- 王浩然等2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
- 刘慧等5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工程师)增项注册条件
- 李英俊等20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工程师)重新注册条件
- 程浩1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
- 翟文华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
公示渠道与期限
公示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网址:http://zjt.ln.gov.cn/。公示时间自 2025年9月25日起,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监督与举报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具体要求如下:
- 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305室
邮编:110004
电话:024-24128500(二级建造师)
电话:024-23974027(二级建筑师、结构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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