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限期整改的通告
发布单位:区住房建设委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依据以下有关规定: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年第128号);
-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津政办法发〔2018〕25号);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2号)。
经核查,发现天津盛源聚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规定要求。现依据有关规定,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要求与后果
- 整改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委。
- 整改报告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 整改期间管理措施:整改工作完成前,相关单位将纳入我委重点监管范围,并应停止从事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活动。
- 逾期未达标的后果:我委将函告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已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 2025年11月23日 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报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报送我委。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A座301室联系电话:022-63001898、022-5901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