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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责令天津市港电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等建筑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发布于:2025-09-24 21: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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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相关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关于责令相关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发布单位:区住房建设委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经查,天津市港电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等若干建筑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有注册建造师等人员配置,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现予以公告并责令相关企业于2025年12月21日前完成整改。

本公告同时已通过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住建平台”)向相关企业电子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相关企业可登录智慧住建平台(网址: https://szzj.zfcxjs.tj.gov.cn:30479/), 按以下路径查阅具体不符合条件的资质项及整改标准:

  1. 点击“我要办事” → 选择“角色类型” → 选择“建筑从业企业”;
  2. 进入“建设工程企业信用” → “建筑业企业监管” → “在线办理”;
  3. 在左侧菜单进入“核查整改”模块,查看并办理相关事项。

各相关企业应于2025年12月21日前在“核查整改”模块填报信息、上传整改报告,并通过系统提交至滨海新区住建委审核。

整改期间有关要求:

  • 整改期间,相关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等许可事项,且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 被核查资质涉及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暂缓换领相应专业二级资质证书。

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整改期间因承揽业务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022-59012307、022-59012265

附件:限期整改企业名单(文件名: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xlsx)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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