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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蚌埠关于开展施工总承包、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5年5月7日

发布于:2025-05-11 14: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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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总承包、监理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扎实推进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依据市住建局《关于做好蚌埠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建政秘〔202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5 年5月12日起,开展施工总承包、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企业注册地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和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业务的外地进蚌且具有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总承包、监理企业。

二、评价时间与程序

(一)企业准备材料阶段(2025年5月12日起)

各参评企业按照《通知》附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上传至蚌埠市智能建造信息化平台(https://bbznjz.bbyijia.org:8087/#/home/index) 。平台操作指南及培训资料可通过平台网站“新闻资讯”获取。

(二)评价核查阶段(2025年5月19日起)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完成后系统将自动赋分。

(三)结果发布阶段

信用评价结果将在蚌埠市智能建造信息化平台公示公告栏目实时更新公布。

三、咨询与技术支持

1.业务咨询:蚌埠市建筑管理处市场科。电话:0552-2567152。

2.技术支持:平台运维服务中心,平台网站(https://bbznjz.bbyijia.org:8087/)右下角【在线人工客服】(工作日08:30-17:30),电话: 0552-2567157。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关于做好蚌埠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建政秘〔2025〕12 号).ofd

蚌埠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量化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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