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21〕7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完成了“上海市四川北路HK194-01号地块(18号楼)”、“耀雪冰雪世界雪世界”2个项目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审查工作。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1-23113183)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75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