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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权类不动产权遗失声明公告(2025年)04号

发布于:2025-04-24 10: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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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现予公告作废。若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天之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异议的,即予核定公告有效.

公告开始日期公告结束日期乡镇(街道)村名组名权利人林权证号
2025/4/222025/5/15妙高街道西街村(原西街村)六组卜陈华浙(2021)遂昌县不动产权第00023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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