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分享

政策新闻 | 株洲市住建局关于茶陵两家瓶装燃气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于:2025-03-12 18:35:26
519人 分享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以及《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湘城建〔2017〕228号),经审查,拟同意茶陵县明丰燃气有限公司、茶陵县给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增),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两家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

通讯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604办公室(412000)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22870050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7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63225.html

上一篇:

政策新闻 | 张掖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

下一篇:

政策新闻 | 海口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剩余房源和申购对象名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