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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洛阳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于:2025-03-09 1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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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建和市政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抽取社会监督员

自2024年6月1日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暂停抽取社会监督员。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派驻业主监督进场,强化对开评标活动的内部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一项目一评价”。

二、禁止现金支付评标劳务报酬

自2024年6月1日起,禁止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计算评标专家的评标劳务报酬,并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评标劳务报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评标劳务报酬。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支付评标劳务报酬的同时,应依法代扣代缴评标专家的个人所得税款。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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