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分享

政策新闻 | 2023年度盐城市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情况

发布于:2025-03-09 04:35:16
333人 分享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代管市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2023年,市住建局归集市区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维修资金金额0.38万元。2023年度市区公有住房使用维修资金19.73万元,用于市区公有住房已售房改房公共部位维修。2023年当年市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23.86万元。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59555.html

上一篇:

政策新闻 | 关于2024年第3批依职权取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

政策新闻 | 淄博关于核准2024年第十四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