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等规定,对刘庆花等25名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及李佳慧等2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证书核发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资格认定批后公告(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xls
2.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资格认定批后公告(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xls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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