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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宜昌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委托审查意见的公示(2024年延续第2批)

发布于:2025-02-28 07: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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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湖北长阳清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监理企业资质提交的延续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市民之家四楼4B17住建局窗口(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邮编:443005,电话0717-6851850),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1782)。

附件: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公示名单(2024年第2批).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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