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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梧州市2024年第19批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13户

发布于:2025-02-18 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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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叶汶林等13户家庭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原因,不再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拟取消该1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限为20日(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日), 承租家庭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理由(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电话:0774-2831152。

附件:梧州市2024年第19批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13户)

2024年12月13日

序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取消保障资格原因备注
1叶汶林450404********0619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不再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轮候家庭
2覃晓玲450422********0825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不再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实物配租

家庭

3陈文海450421********1555
4覃杰光450481********3818
5梁石海450421********3039
6梁桂云452426********302X
7林振媚450421********6026
8李林杰452424********1318
9罗洁英450402********0026
10邓靖靖450404********2125
11张鸿财450402********0617
12邹丽媚450421********604X
13钟凤莲45048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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