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2022年10月28日,我委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天津昕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26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责令相关单位于2022年12月29日前就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整改。天津润益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等38家单位(见附件)未完成整改,对上述企业我委将按规定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1月5日至1月11日),上述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我委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需要申诉的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有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联系电话:28468950 附件:未完成整改企业名单 2023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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