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此次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在3个月内落实整改,相关企业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材料申请复查,现将复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复查基本情况 本次动态核查需要整改(核查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企业共12家,对企业提交的整改材料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12家。 二、处理意见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本次整改复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可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可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附件:2022年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复查情况.xls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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