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通知》。明确: 1、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全面实现潜在投标人匿名无痕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全流程保密。 2、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制度,减少招投标领域恶意竞争导致的恶意操纵招投标中标结果的发生。 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活动中增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即:在招标文件增设《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评标专家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在招标代理合同提交时附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其中: 潜在投标人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书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依法查纠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违法违规条款。 1、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评标环节增加甄别串通投标功能,严肃查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等串通投标行为。 1、打击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行为。 在招标文件中,增设投标人项目班子人员提供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条款。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至少一年的养老保险清单。 实行施工现场监督部门(质监、安监部门)闭合跟踪制度。施工现场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一致,严格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更换,工程项目主体完工前,原则上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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