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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企业取得资质后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不符合标准要求,资质被撤回

发布于:2025-02-06 07: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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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送达公告[2022]第050002号

 

北京龙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不再符合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3项资质标准要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送达公告[2022]第050001号),现已逾期。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拟撤回你公司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3项资质。本机关对你公司下发《告知书》。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因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本机关作出的《告知书》(京建撤告[2022]第050039号)无法送达你公司。本机关在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依法向你公司进行公告送达,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取《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联系电话:010-55597206,010-5559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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