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批后专项核查的通知》(明建办函〔2021〕3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市外整体迁入、重组分立、合并的建筑业企业专项核查工作。目前,企业已正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职称证网查路径; 4.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职称证网查路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业绩网查截图; 5.企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申报前3个月中的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带查询二维码)。
1.整改情况报告;
2.设置安全机构及负责人任命文件;
3.主要负责人、专职人员安全员资格证书。
要求:上述书面材料均要求与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一致。资质、安许整改材料分别装订,材料规格为 A4(210mm×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被核查企业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将整改书面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住建局333窗口。 2.根据核查企业报送材料,核查企业相关主要人员现状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人员现状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在整改限期内继续整改。 经核查,企业人员现状、技术负责人业绩、社保已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及时通报整改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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