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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新余市住建局关于4月份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23年第3号)

发布于:2025-01-18 12: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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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关于4月份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3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2023年4月,我局对新余市中和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提交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升级材料进行了受理和审查,审查意见拟同意,现将审查意见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如对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匿名或逾期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住建局,联系电话:(0790)6422730、(0790)6444278,邮政编码:338000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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