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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于:2025-01-17 13: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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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及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我局对2023年度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1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3年11月8日17时30分。

在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5-8910858

联系地址: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审批专区市住建局窗口

附件:2023年度第1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意见公示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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