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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秦皇岛广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发布于:2025-01-17 04: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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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经查,秦皇岛广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申报材料中代表业绩与实际不符,兴隆县鸿硕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申报材料中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不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已撤销上述企业相应资质的行政许可,现予以通报。企业弄虚作假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自列入之日起12个月),且自撤销资质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因资质撤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上述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相关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相关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涉及资质类别及等级 

行  为 

1 

秦皇岛广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企业申报业绩材料不实 

2 

兴隆县鸿硕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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