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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滨州市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情况的公示

发布于:2025-01-15 06: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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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建设函〔2023〕70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山东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在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binzhou.gov.cn/) 公示,公示期为7天。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对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来函咨询。

联系方式: 滨州市黄河五路355号,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科,0543-3356022。

附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表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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