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分享

政策新闻 |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于:2025-01-04 00:00:11
451人 分享

(第二轮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101765;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附件:1.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2.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1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35557.html

上一篇:

政策新闻 | 关于湖州市安吉竹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2#厂房项目项目负责人变更有关情况公示

下一篇:

政策新闻 |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全面开展日常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