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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人员录入审核时限的通知

发布于:2024-11-19 10: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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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人员录入审核时限的通知

晋建市函〔2024〕112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行政审批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预警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已有资质的企业应在今年11月15日前在我省资质动态预警系统完成信息登记,主管部门应在11月30日前完成信息审核工作。

    鉴于我省部分地区建设工程企业集中、涉及职称人员多,企业信息登记、主管部门审核工作量大。为避免因企业准备不充分、信息未及时完成审核导致出现预警信息,影响正常经营,经研究,决定将已有资质企业信息登记和主管部门审核录入时间,统一延至2025年1月底,请企业和各市主管部门合理安排信息登记和审核时间。

    信息审核截止时限前,资质动态预警系统对施工、监理资质的预警机制仍按原模式进行,暂不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进行预警。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5日

(主动公开)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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