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配备的通知
厦住建建筑〔2024〕102号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资质管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做好自查自纠,通过系统及时配备技术负责人或对不满足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整,确保各项条件满足资质标准后再向我局提交相关业务办理申请。请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加强督促落实。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1月1日
来源:厦门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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