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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宁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使用和袋装水泥销售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4-10-06 13: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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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2018年11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使用和散装水泥中转库企业袋装水泥销售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宁德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企业和散装水泥中转库企业。

二、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生产实心粘土砖(瓦);企业是否存在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瓦)生产项目情况。2.水泥生产、销售企业袋装水泥销售量的检查核实。

三、检查方式

1.采取查阅台账资料、查看生产现场的方式对该企业墙体材料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散装水泥中转库企业袋装水泥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 工作要求

(一)请所在县(市、区)住建局派员参与,对发现的问题由县(市、区)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相关要求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二)请各县(市、区)住建局通知辖区内的相关企业,配合做好检查工作。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

(三)检查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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